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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读无人机条例第三十一条:哪些无人机飞行无需申请?

十大品牌 2025年08月02日 18:59 0 admin

近年来,无人机广泛应用于农业、物流、巡检、航拍等领域,但随之而来的飞行安全问题也备受关注。2023年6月1日起施行的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对无人机的飞行管理进行了系统规范。其中,第三十一条明确了无需向空管机构申请飞行许可的几种情形,为行业应用提供了便利。本文结合案例,对该条款进行解读。

解读无人机条例第三十一条:哪些无人机飞行无需申请?

一、无需申请飞行许可的四种情形

1. 微型、轻型、小型无人机在适飞空域内飞行

适用对象:消费级无人机(如大疆Mini系列)、轻型农业植保机等。

适飞空域:通常指真高120米以下的空域(禁飞区、机场管制区等除外)。

案例:

某摄影爱好者使用大疆Air 3(属于轻型无人机)在市区公园120米以下空域拍摄风景,无需申请飞行许可,但仍需遵守避让有人航空器、不飞越人群等规定。

2. 常规农用无人机作业飞行

适用对象:专门用于农业喷洒、播种等作业的无人机(如极飞P100)。

案例:

某农业合作社使用植保无人机在农田喷洒农药,由于属于常规农用作业,无需单独申请飞行许可,但仍需确保飞行高度不超过30米(部分地方规定),并避开敏感区域。

3. 警用、海关、应急管理无人机在特定空域飞行

适用对象:公安机关、海关缉私、消防救援等部门的无人机。

适用条件:

飞行区域限于单位驻地、训练场、靶场等;

飞行高度不超过真高120米;

需提前1小时向空管机构报备确认。

案例:

某市消防队使用无人机在训练场进行火灾搜救演练,飞行高度100米,提前1小时向当地空管报备后即可飞行,无需额外申请。

4. 民用无人机在机场管制地带执行巡检、校验任务

适用对象:机场运营方、民航校验机构等。

适用条件:

任务类型限于机场跑道巡检、导航设备校验等;

需定期备案,并提前1小时向空管确认。

案例:

某机场使用大疆M300无人机对跑道进行夜间巡检,由于已提前向空管备案,并在起飞前1小时确认,因此无需单独申请飞行许可。

解读无人机条例第三十一条:哪些无人机飞行无需申请?

二、例外情况:仍需申请飞行许可的5种情形

即使符合上述免申请条件,但如果涉及以下情况,仍需按《条例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许可:

1.中继飞行(通过通信基站或互联网中转信号);

2.运输危险品或空投物品(如无人机快递,但农业喷洒除外);

3.飞越人群集会(如大型活动现场航拍);

4.在移动车辆/船只上操控无人机(如车载无人机跟拍);

5.集群飞行或分布式操作(如无人机编队表演)。

案例:

某物流公司计划用无人机向山区运送医疗物资,由于涉及空投物品,即使飞行高度低于120米,仍需提前申请许可。

解读无人机条例第三十一条:哪些无人机飞行无需申请?

三、合规建议

1.微型、轻型无人机用户:在适飞空域内飞行无需申请,但仍需遵守限高、避让等规则。

2.行业用户(农业、警用、机场):注意备案和提前确认要求,避免违规。

3.特殊作业(物流、表演等):提前申请许可,确保合法飞行。

结语

《条例》第三十一条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,为部分无人机应用提供了便利。企业和个人应结合自身飞行场景,判断是否需要申请许可,避免因违规飞行受到处罚。随着低空空域管理逐步开放,无人机行业将迎来更规范、更高效的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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